日再破和平體制 武器出口大解禁

日本內閣昨日通過備受爭議的「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大幅放寬出口武器及技術的條件,打破二戰後日本的和平體制。根據新原則,日本可向菲律賓等與中國有南海主權爭議的國家出口武器,促進國內軍工業發展,被抨擊是安倍晉三政權復辟軍國主義的舉措。中國外交部對新原則表示高度關注,呼籲日本多做有利和平的事。

日本二戰戰敗後簽下《和平憲法》,承諾永遠放棄擁有軍隊和交戰權;在此基礎上,日本於一九六七年實施「武器出口三原則」,實際上全面禁止武器出口,成為日本防衞政策的核心。但首相安倍內閣昨通過「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沿用已久的「武器出口三原則」。

包括巡邏艇掃雷儀

根據「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日本在有助促進和平及保障己方安全的情況下可出口武器,並將集中在非致命軍備出口,包括巡邏艇及掃雷儀等,而非戰機或坦克等;確保妥善管理下,日本允許出口的武器轉移至第三方。這代表日本今後可向印尼、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及以色列等中東國家出口武器,亦可與歐美積極共同研發防衞裝備。新原則仍保留一項舊有條文,即不向爭端當事國或違反聯合國決議的情況下出口武器,意味北韓、伊朗等十二個國家仍被日本拒諸門外。

已向菲越提供裝備

日本政府聲稱舊原則已不合時宜,有必要修例以應對安全環境變化,提升日本在國際社會的作用。《日本經濟新聞》分析指,日本改變出口武器原則,是為應對中國海上威脅,以及透過打入海外市場,促進國內軍工業發展。二戰後,日本軍費開支總額規定不得超過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一,武器又不能出口,使日本軍工業處於封閉狀態。日本早前已向菲律賓和越南的海警提供裝備。

安倍晉三自上任以來,積極推動集體自衞權解禁,並計劃修改憲法,引起中方強烈不滿。放寬出口武器被視為最新的右傾措施,輿論擔心修例加劇亞洲各國的衝突。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日表示,中方希望日方深刻吸取歷史教訓,重視亞洲鄰國的安全,多做有利於地區和平穩定的事情。

新舊原則對照

武器出口三原則

1 禁止向共產主義國家出口

2 禁止向聯合國決議禁運武器的國家出口

3 禁止向國際爭端的當事國或有可能成為爭端當事者的國家出口

防衞裝備轉移三原則

1 不允許向爭端當事國或在違反聯合國決議的情況下出口

2 出口須有利促進和平和保障日本安全

3 確保妥善管理下方可允許出口的武器轉移至第三國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