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推「三項紀律」挽形象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公安屢被批質素低劣,滋事冷血等醜聞不斷,公安部日前提出「三項紀律」,包括決不允許警察見死不救和酗酒滋事,以及到夜總會消遣等,違反者將遭禁閉或開除等紀律處分,希望藉新規挽回公安形象。惟外界仍質疑禁令成效。

從嚴處理 追究刑責

公安部網站報道,「三項紀律」分別為公安民警決不允許面對群眾危難不勇為、決不允許酗酒滋事、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公安民警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閉,並視乎情況給予紀律處分。若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一律給予開除處分,並視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

報道承認,極少數民警素質不高、作風不硬、要求不嚴,甚至違法亂紀,損害公安隊伍形象,嚴重傷害了民眾感情。公安機關將會對「三項紀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消息引起輿論關注,多數網民認為公安部早有過類似「五條禁令」規範公安,最終卻成一紙空文。因此在缺乏監督機制下,新規定仍難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