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反貪腐風暴持續,繼正部長級官員、國資委主任蔣潔敏涉違紀被查後,當局再高調公布,北京檢察機關近日已以涉嫌受賄罪,正式起訴前副部長級官員、前吉林省常務副省長田學仁。田學仁涉嫌在十六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十人在企業經營、工作調動、子女入學和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總值逾一千九百萬元(人民幣‧下同)款項。檢方指田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及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被追究刑責。
《新京報》報道,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在起訴書內稱,田學仁被指在一九九五至二○一一年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分別為十人在企業經營、工作調動、子女入學和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便利,分八十五次收受總值逾一千九百萬元。
起訴書也證實早前有關田學仁涉嫌接受吉林紫鑫藥業前董事長郭春生巨額賄賂的報道,稱田學仁曾七次收受郭的美元賄賂,折合人民幣逾一千二百萬元。此外,他還涉嫌插手企業經營等,非法收受逾二百萬元;並且幫助五人買官賣官,為他們取得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政委和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等職,非法收取逾一百萬元。
檢方認為,田學仁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故應以受賄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現年六十六歲的田學仁,曾擔任吉林銀行董事長、吉林省委常委等職位。他於一一年起被查,去年七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目前羈押在北京秦城監獄。
報道又指,由於在案發前田學仁已是副部長級官員,因此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避開田學仁長期擔任要職的東北地區,將案件轉移到北京檢方處理。內地盛傳田學仁貪污的曝光過程頗具戲劇性。據稱,田任職副省長時家中曾發生竊案,被偷走款項竟高達上千萬元,引起紀檢部門注意。當局其後突然將他調任吉林銀行董事長,以便立案調查。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