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姦反囚16月 挪威女鳴冤

挪威一名女子早前到杜拜出差時,慘被男同事強姦。但身為受害人的她報警,卻反被控婚外性行為、飲酒及作假證供,上周被判在當地入獄十六個月,強姦她的男同事則僅被判監十三個月。她不服判決,前日更毅然露面受訪,為自己伸冤之餘,也是要引起外界關注,提醒他人不要誤墮阿聯酋司法制度的陷阱。

任職室內設計師、廿四歲的達萊芙(Marte Deborah Dalelv),本年三月六日與同事出外飲酒後,被男同事強姦。她接受美聯社訪問時稱,翌日她起身後發現曾被強姦,即跑落酒店大堂報警,當時職員曾問她是否真要報警。達萊芙說:「那時我當然想報警,這是自然不過的反應。」

施暴者僅囚13月

豈料報警卻令達萊芙陷入更大的噩夢。她被警方扣留四日,護照亦被沒收。期間她被帶往接受檢查,採集強姦證據,並驗血檢查酒精含量。她向囚友借電話卡,致電在挪威的繼父,告知自己被強姦一事,並請他找大使館協助,但她萬料不到,竟會被控以婚外性行為及飲酒兩罪。

在挪威外交人員協助下,達萊芙暫時獲釋,由杜拜的挪威水手教堂保護。上周三她被判監十六個月,部分控罪更是被判最高刑罰。至於施暴的男同事,卻只被判囚十三個月。她目前被當局通緝,後來才得知挪威政府干預下未作追捕。她打算本年九月上訴。挪威外長艾德譴責,今次判刑在人權而言非常有問題,完全脫離公義。據阿聯酋法例,強姦者需自首或由四名成年回教男子目擊下犯案,才會被定罪。位於倫敦的阿聯酋人權中心直斥,阿聯酋聲言要終止性別歧視,但其司法制度卻未能讓女性在遭受性暴力時獲公平對待,要求當局撤銷控罪。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