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色狼保釋期間四姦少女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市一名網絡色狼,在社交網站facebook訛稱自己是台灣藝人羅志祥(暱稱小豬)的幕後工作人員,藉其假身份拐騙一名十三歲少女外出並四度強姦。他在上月涉另一宗性侵案件,但因獲准取保候審而再次犯案。

現年廿一歲的無業男子江柏志有多項盜竊、猥褻等案底。他在上周六藉詞約一名十三歲少女外出,見面後將她帶到陽明山、竹圍捷運站、漁人碼頭三地強姦,隨後再在淡水中山停車場的公廁第四度性侵。

訛稱羅志祥工作人員

江逞完獸慾就提議汽車盜竊,少女假意配合,趁機向女管理員求救:「我被綁架了!」並佯裝討論樂透彩券號碼,寫下父母的電話。少女家長聞訊後立刻報警,大批警員趕抵,江騎電單車撞向警車欲逃,但仍被制服拘捕。

據指疑犯在facebook帳戶謊稱自己是台灣藝人羅志祥的幕後員工,吸引大批羅志祥歌迷結交,江藉此拐騙多名未成年女網友性侵或猥褻。

婦女團體斥放虎歸山

經查,江上月十二日因誘騙一名十二歲女童到卡拉OK,強拍其裸照並性侵六次而被捕,但士林地檢署准他以四萬元新台幣(約一萬零四百港元)保釋候審。當地婦女團體狠批當局放虎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