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面近日熱賣一種「煙形糖果」,深受小學生歡迎。該種糖果的外形和包裝均與真正的香煙幾可亂真,小學生食用時皆模仿成人抽煙的動作。外界狠批有關產品不僅荼毒學生的思想,且利用小學生的好奇心誤導他們抽煙,促當局禁止有關產品在市面銷售。法律專家亦指有關產品涉違反世界衞生組織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
據報,廣州越秀區的士多店近日熱賣多款煙形糖果,無論是糖果外形或產品包裝,都與真正的香煙幾乎一樣。每盒售價約為一元人民幣,吸引大批在附近上學的小學生前往購買。
有士多店老闆表示,這些煙形糖果深受小學生歡迎,每日最少可售出三、四十盒,並指產品乃由番禺一帶進貨。每逢放學時間,士多店都會逼爆大批小學生,學生成功購得煙形糖果後,都會裝出一副「抽煙」模樣。
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院教授袁愛玲表示,商家將糖果包裝成香煙的模樣,會破壞學生對香煙的正確認識,從而增加了他們的好奇心,會誤導他們抽煙。
另有律師指出,中國早已簽署了世衞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當中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對未成年人有吸引力的煙草製品形狀的糖果、玩具等,所以煙形糖果明顯違背法律原則。但糖果生產商卻辯稱自己已領得生產資格,強調一直以來都沒有出過問題。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