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遭轉賣 警稱好事

陝西省寶雞市一名女子因遇人不淑未婚產子,由於無法找到生父,其家人將男嬰送予他人撫養。女子思念親子,踏上尋親路。期間發現其子被轉賣到湖南懷化。女子赴當地尋子竟被收養者家屬毆打,更要求二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賠償金。女子曾報案,惟警方竟表示:「民間買賣是好事。」

寶雞市卅歲的李悅(化名)於一○年與五十多歲男子相戀,當李悅懷孕九個月時,竟發現男友已有八名兒女,令其大受打擊。

收二萬元託中間人送滬收養

李悅於上年九月未婚產下一名男嬰,加上生父失蹤,家人遂透過中間人張某將孩子送到上海予人收養,抱走孩子時留下兩萬元現金予李家。

後來李悅難抵思念之情,於是不顧家人反對踏上尋子之路,竟發現中間人張某身在浙江,更將其子轉賣到湖南懷化偏遠山區,以二萬八千多元賣給已有一女的向姓夫婦。李悅一年多來訪遍滬、浙、湘三地,追尋兒子下落。

其後李悅趕到湖南懷化市辰溪縣黃溪口鎮,尋找到向姓夫婦,不料對方家屬將李悅毆打,更向李悅提出包括撫養費、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合共二百卅二萬元賠償金,並拒絕李悅見其親生兒子,收養人向姓夫婦皆拒絕回應事件。

李悅到當地公安局報案,警方一度立案,其後當局卻以「不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撤銷案件,並指中間人張某只為撮合兩戶人家的心願,純為一宗民間買賣,實為好事。李悅對親兒被騙走卻被警方定為好事,幾度情緒失控。

律師:買方須無條件歸還

有律師稱,中間人張某確實存在欺騙行為,而拐騙未滿十四歲的兒童,買方必須無條件將孩子歸還。另有律師表示,願意幫助李悅提出免費法律援助。而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得悉此事後,亦已表示將核查事件。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