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表現好黃光裕減刑

【本報綜合報道】因經濟犯罪前年被判刑十四年的內地前首富、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由於在獄中表現良好,獲法院減刑十個月。有曾與黃光裕一同服刑的釋囚表示,黃目前已調任花王,負責獄內養護花卉及草地。而家屬每月都到獄中探視,妻子杜鵑偶爾身體欠佳時,便由黃母代為探監。

《東方早報》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減刑裁定書,早於七月底已送往北京市監獄,八月初已送交黃光裕本人。報道指,這是黃服刑後首次獲得減刑。報道引述一名釋囚指,黃目前已調到監獄花房,負責整個監獄的花卉養護,以及修剪和澆灌草地和綠植。

報道指出,黃光裕剛入獄時經各項考核,獲得計分考核許可證,因其在勞動和各方面表現優秀,無違規違紀,積分達標後由獄方向法院申請減刑,經法院審理後裁定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