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週刊》涉失實捱告

【駐台記者張孝義報道】台灣《壹週刊》再涉報道失實捱告,該刊早前爆料指台北市政府顧問許博允,涉仗勢性騷擾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女聲樂家翁若珮,許昨入稟台北地方法院控告《台壹》與翁等涉侵害名譽權,要求《台壹》等賠償二千三百萬元新台幣(約六百萬港元),外加為提告而被迫購買《台壹》雜誌七十五元新台幣(約廿港元)。

九月二十日出版的《台壹》,以《北市府掩藝文大老性騷,許博允仗勢猥褻女音樂家》為標題,指控台北市政府顧問,同時也是新象文教基金會創辦人的許博允,涉嫌於八月二十七日晚間,在台北市安和路的一間酒吧內性騷擾翁若珮,不但摸遍翁女的手臂和大腿,甚至強吻她。

事主強調事件子虛烏有

許博允否認性騷擾,強調整件事件都是子虛烏有,是編造的故事,《台壹》為刺激銷量胡亂爆料。許又指,他向《台壹》與三名聲樂家索償,若順利獲判賠,會把錢捐給文化、教育、學術、慈善等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