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水客面臨罰兩億囚三年

【本報綜合報道】深圳昨日續審包括十四名港人在內的「水客走私案」,其中一名四十歲高姓港婦被指是集團主謀之一,涉嫌走私電腦三萬多部,逃稅四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面臨最高罰款二億元、監禁三年。高當庭喊冤,自稱是家庭主婦,為幫補家計而涉案,並非主腦。案件昨日審結後擇日宣判。

深圳周一起開庭審理多宗「螞蟻搬家」式水貨客走私手提電腦、iPad平板電腦、iPhone手機案件,涉逃稅總金額高達一億一千萬元,卅三名被告中包括十四名港人,前日有擔任「天文台」的港人更在庭上首度曝光「水客秘笈」,令中港水客的帶貨手法無所遁形。

庭審中,當了六年水客的香港師奶高亞梅被控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四十歲的高原籍江蘇,嫁到香港後,為幫補家計從○四年開始,組織水客經羅湖口岸走私手提電腦進入深圳,她每部抽水最多達二百元。

海關核計指,高僅從○六年至一○年九月,涉及走私的手提電腦多達三萬一千八百多部,涉偷逃稅逾四千萬元。按照內地最新刑法,她面臨三年以下監禁及最高二億元罰款。高在庭上指自己並非主腦,走私數目被重複計算;又稱自己很窮,很多錢在老闆那裏,尚未支付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