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擾民趕走電動單車

繼趕走八萬治安高危人員、禁止民工上訪討薪後,深圳為迎接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簡稱大運會)又有新的擾民措施,今日起於廣泛地區實施「禁電令」,即禁止電動單車行駛,影響速遞員、外賣員,大批非法載客的「搭客仔」也面臨失業。此外,不少藉電動單車上班的白領,被迫改搭地鐵巴士,大罵禁令擾民。

今起至12月5日實施

深圳公安局和交通運輸委上月宣布,今日起至十二月五日,福田、羅湖、鹽田、南山、寶安及龍崗區的大部分地區,均禁止電動單車及其他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行駛,原因是涉及這類車的事故大幅增加。今日至六月底為「宣傳引導期」,下月起將對違反禁令者罰款二百元(人民幣.下同),十二月五日後會檢討,再決定是否長期實施。

禁電令公布後,即引起市民反彈。有網民批評,禁令頒布前未經咨詢聽證,斥當局為辦大運會強推擾民政策。「孩子上下學的路有幾公里遠,走路太遠,打車太貴,我為了孩子才買電動車,但現在政府說禁就禁,我想還不是為了辦那個大運,盼大運以後把禁令取消。」

依靠電動單車維生的群體更為不滿,不少速遞員、外賣員都靠電動單車代步,今日起變得非常不便。此外,因速遞員普遍按件計薪,深圳的速遞員月入可達兩、三千元,但轉用單車收入肯定大減,逼其轉行。有速遞公司也稱,派送時間或延長,營運成本也可能增加。

逾萬「搭客仔」面臨失業

深圳現有逾五十萬部電動單車,部分從事非法搭客活動,粗估全市有「搭客仔」逾萬人,禁電後雖有部分「搭客仔」計劃改用單車載客,但因載客貨少、速度慢、乘客不願搭,大批「搭客仔」將變相被淘汰失業,失業者為求養妻活兒,或不惜鋌而走險,危害治安。

電動單車全稱「電動助力單車」,最初設計只為上斜或載物時能節省用家體力。按內地標準,電動單車以腳踏為主,再配電池作為輔助動力,最高時速不超過二十公里。但近年生產商不斷提高性能,一般時速四十公里,部分更達六十公里。

兩岸組記者深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