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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資料:農村信用社功能如銀行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員集資聯合組成,以互助為宗旨,在社員中展開存放款業務的合作金融機構,簡稱「信用社」,由人民銀行代管。信用社的建立與小商品經濟有直接關係,因農民和小商品生產者很難獲銀行貸款,於是出現這種以繳納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信用組織。

信用社的主要資金來自社員繳納的股金、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社員資金需求。起初信用社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和消費貸款,後隨經濟發展擴闊渠道,至今已和商業銀行沒大區別。

因內地較着重大型專業商業銀行的監管,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些小農銀行往往被忽視。早前傳出多宗信用社職工貪污及挪用公款事件,部分信用社更成為洗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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