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一名七十二歲婦人,多年來每周均與七名同事合買彩票。上周眾人剛好中巨獎,但指婦人當日沒上班及沒付錢買票,所以被拒絕分享彩金。婦人現入稟控告七人,希望取回應得的獎金。
居於佛羅里達州的弗倫奇,九年來每周均與同在高球會工作的同事合資,每人付出一美元(約七點八港元)購買彩票。上周眾人終於中獎,若分期領取,可獲逾一億二千萬港元獎金。當日缺席上班的弗倫奇本要求其中一人先行代付,怎料對方未有照辦,最後眾人指她沒有付錢,故不能分得獎金。弗倫奇遂入稟控告七名同事。
其代表律師稱「因財失義是非常可恥的事」,並指過往若有其中一人無法合資,其他人會代為支付。他表示已跟七名被告的律師達成協議,先將獎金的八分之一凍結,直至糾紛平息。由於七名被告決定領取現金,故只可領取約七千萬港元。若獎金由八人平分,每人可獲約八百八十萬港元;但若分作七份,每人則可多獲逾百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