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核心利益 台灣漫天要價

台灣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日前提出「七大核心利益」,強調惟有這些核心利益得到尊重和確保,兩岸關係才能更穩定地向前發展,這一說法遭到大陸國台辦的批駁。國民黨漫天要價,實際上是以拖待變。

五都選舉後,賴幸媛提出「七大核心利益說」,包括民主、主權、安全、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有意義地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不被歧視的權利以及弱勢者的生存權利等。她強調,民主已是台灣首要的核心利益,更是面對兩岸關係的基本前提。這七大核心利益,實際上是馬英九打出的「民主拒統」招牌,作為今後兩年指導兩岸關係的綱領。

所謂民主拒統,其實就是兩岸若要進行政治談判,商討統一,大陸首先要實行民主制度,開放黨禁報禁,實行言論自由,釋放政治犯,歸根結柢就是中共先要揮刀自宮,放棄執政地位,這不是要徹底革中共的命?北京對此豈能輕易同意。

這實際上也不是馬英九第一次向北京要價,賴幸媛不久前在美國公開演講,聲稱北京應廢除武力對台的法律。賴幸媛所指的「不放棄武力對台的法律」是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全國人大在二○○五年三月十四日通過此法律,明確規定,可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衞國家主權,追求兩岸統一。

《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國家統一的大法,不是台灣當局說一句話就可輕易廢除。《反分裂國家法》不僅針對台灣,也適用於西藏、新疆等省區,不僅針對台獨勢力,也包括外力干預,或者台灣內部發生動亂等因素。如果北京輕易廢除該法,不僅會失去民心支持,更會在國際上落下一個出爾反爾的形象。

大陸讓利 台灣加碼

而在更早前,台灣還提出過大陸撤除對台導彈,是台灣提升兩岸合作的先決條件。過去,大陸軍方對此非常強硬,強調撤除對台導彈毫無談判餘地,但今年北京對台作出重大讓步,國防部發言人日前表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包括台灣所提出的大陸撤除導彈議題都可以談。

大陸作出讓步,台灣卻進一步提出廢法、七大核心價值等新要求,不斷加碼,漫天要價,但就是不提兩岸統一、反對台獨,也不提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和政治談判,這顯然是強人所難,得寸進尺,實際上也體現了台灣當局對開展兩岸政治談判毫無誠意,不過是為拖延時間而施展的障眼法。

北京原以為兩岸關係先經後政,ECFA簽訂後就應該進入到政治談判,但現在看來這不過是一廂情願。大陸一再讓利讓步,台灣照單全收,以拖待變,穩坐釣魚船,表面上強調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實際上就是攤大手板提條件,一直拖到大陸發生顏色革命,中共下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