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湖南長沙網民劉華,上月底因拍攝強拆場面,遭警方行政拘留十日。但警方交代處罰理由,竟是他上月初發表針對華遠集團總裁任志強博文,內容涉及誹謗。當事人任志強卻稱從沒看過相關文章,亦無報案。有律師質疑,當事人都沒有追究,警方此舉有濫用職權之嫌。
警方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指,劉家今年五月被拆,他遂於上月六日發表「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博文。劉坦承,當日發表過五篇博文,指任的公司強拆其家,導致其網店結業。雖然文中批評任是「大惡棍」,但劉強調並無捏造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