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屢遭迫害 公安淪為打手

內地日前發生轟動全國的「通緝記者」事件。《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踢爆浙江某上市公司涉嫌內幕交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消息,被浙江省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全國通緝。事件引發海內外新聞界強烈反彈,在輿論壓力下,浙江警方被迫撤銷通緝令。

上市公司涉公眾利益,對公司的運作,股東和市民有知情權。作為傳媒記者,更有責任監督上市公司的運作,揭發各種違法行為,以保護股東和公眾的利益。因此,仇子明揭發該上市公司的負面消息,只是履行記者的天職,何錯之有?退一步說,即使報道有失實的地方,也應由上市公司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又何至於由警方發通緝令呢?

當地公安在是非未明的情況下強力介入,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就給記者扣上莫須有的罪名,破天荒地採取全國通緝行動,甚至連轉貼記者文章的網民也被拘捕,這種異乎尋常的「積極性」,令人難以理解。人們有理由質疑,記者的報道是否已觸動了當局的敏感神經?當中是否涉及官商勾結和利益輸送?

其實,這宗全國通緝記者鬧劇,只是內地近期發生的一系列打壓傳媒的醜行之一。日前《華夏時報》駐華南辦事處一名女記者在報道某大型企業董事長遭二奶舉報掏空企業資產的消息後,被人騙到一個商場毆打至重傷,警方至今未查出兇手。

官商勾結 掩蓋黑幕

去年年底,中央電視台一名主持人因報道河北省一宗涉及省內某龍頭企業的經濟糾紛,被河北某縣公安以「合同詐騙」罪名通緝,後來雖然當局在輿論壓力下撤銷通緝令,但至今仍未為記者洗脫罪名。不久前,重慶某報一名記者因報道當地某五星級酒店老闆涉及黑社會活動,竟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

這些事件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記者都是因報道當地大企業的負面新聞而遭殃。很明顯,這些打壓記者的醜行背後,都有官商勾結的影子,公安部門已淪為官商利益集團的打手。

仇子明事件被揭露後,國家新聞出版署煞有介事地表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干擾、阻礙合法新聞採訪。這其實只是老生常談,近年,每逢爆出記者被打壓事件後,當局都會重複類似官腔,但各地打壓傳媒的鬧劇卻愈演愈烈。

中央一方面強調要加強輿論監督,另一方面卻坐視打壓輿論的歪風不斷惡化,這是典型的葉公好龍。一個缺乏輿論監督的政府,必然會產生貪污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