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頂山中級法院日前審理一宗房地產糾紛案,一名開發商將市房管局告上法庭,要將一名業主的房子強行徵收。兩級法院經三次審理,作出對業主有利的判決。然而,由於開發商在法庭上情緒激動,法院竟再次立案,重新審理該案。
按照內地的司法程序,法院審理案件三審定案,平頂山法院進行第四次審理,已明顯違反規定。莊嚴的法院居然僅僅因為開發商「情緒激動」就張皇失措,置司法程序於不顧,真是咄咄怪事。難怪有網民戲稱,這是「最牛的開發商對上了最熊的法院」。
開發商有甚麼能耐,臉色一變就可以令法官六神無主?原來該開發商大有來頭,是平頂山市房地產龍頭企業,曾獲「守合同重信用企業」、「重點保護企業」等令人眼花繚亂的榮譽頭銜,其董事長更是平頂山市工商聯會長。
這家企業為地方財政提供大量稅款,對地方經濟舉足輕重,當局自然噤若寒蟬,他們生怕得罪了財神爺,千方百計加以呵護。此時此刻,甚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麼「司法公正」,早被法官拋諸腦後。
更令人驚訝的是,該企業老闆竟然是「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廉政建設監督員」,法官的行為操守,交由一名富商來監管,簡直是天下奇聞!
這宗烏龍案件並非偶然事件,今時今日,內地各級法院處理涉及富商尤其是地方龍頭企業時,往往會把法律的天平向富人傾斜。他們這樣做的時候還理直氣壯,振振有詞:法院有責任保護地方經濟發展。
更不堪的是,其中還大量涉及司法腐敗,一些法官收受富商的賄賂,與他們沆瀣一氣,為保護其利益,不惜製造假證,歪曲事實。另一方面,有些法官甚至昧着良心,肆意犧牲蟻民的利益,作出不公正的判決。近年各地頻頻發生民眾衝擊法庭、血刃法官事件,其中不少就是因為法院偏袒富人,導致窮人不滿而引發的。
這種狀況已嚴重影響司法公正,亦動搖了社會穩定,當局本應予以高度重視。但令人不解的是,當局不去糾正司法部門的不正之風,追究偏袒富人的法官,查處法院與奸商利益輸送的醜行,反而勸普羅大眾不要告官、告富人。
最高人民法院一位負責人不久前表示,生活中發生一些矛盾是很正常的,希望老百姓能不打官司的就不要打官司,打官司既勞民傷財,又傷感情。他還聲稱,法院的案件愈來愈少,是社會愈來愈和諧的一個表徵。
然而,當司法這道社會公義的最後防線被衝破,當司法淪為保護富人、欺壓窮人的工具,又怎會有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