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歷史文物竟被視作淫穢物品,擁有者更因此吃官司,身陷囹圄。北京市一名古玩商家因售賣一面俗稱「春宮鏡」的古代銅鏡,早前被警方以出售淫穢物品為由行政拘留三天。商家認為春宮鏡屬古玩,不符合淫穢物品的定義,獲釋後入稟法院,誓要討回公道,案件前天開始審理。該面惹爭議的銅製「春宮鏡」直徑七厘米,鏡面因年代悠久已出現綠色銅銹,銅鏡背後有四組男女交合的圖案。
被指售淫穢品入稟討公道
今年三月十二日,銅鏡擁有者楊華在北京報國寺文化市場臨時攤位,出售該春宮鏡時,被宣武區公安分局廣內派出所,以出售淫穢物品為由行政拘留三天。楊華獲釋後深感不忿,翌日入稟法院,請求判決宣武區公安分局撤銷對楊作出的處罰。
楊前天在庭上辯稱,春宮鏡是古代的陪嫁物,意在性啟蒙、祈子和辟邪;銅鏡是有收藏價值的明清古玩,不是淫穢物品。楊更反問:「如果銅鏡是淫穢物品,那人體藝術、裸體展是不是都要禁止?」
中國文物學會青銅器委員會秘書長玄鷹透露,在報國寺文化市場因販賣春宮物件而被拘留的已非首次,很多被拘留的商販因不願惹事生非,而閉口不談。著名收藏家馬未都認為,「春宮」文化是中國古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從藝術角度來看,具一定年代的「春宮鏡」不應算是淫穢物品,更何況銅鏡上的圖案並不過分。
網民回應
●很多古代遺迹就有這樣的器品,那些考古學家把他們挖出來,還拿去到處展覽,發掘遺迹的考古學家是否要全部槍斃?
●荒謬!這樣的話那些性用品店不是全得抓?
●辦性文化展的時候怎樣?沒有警察去把那些人全逮起來。
●好笑,當代怪談,還在一個國家的首都,人類文明如此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