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涉嫌嚴重違反黨紀的廣東省政協前主席陳紹基,繼早前被免去省政協、人大的職務之後,昨日再被免去十一屆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職務,以及撤銷他的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另外,全國政協常委會同時通過決定,授權全國政協主席會議可以對中央已作處理的違紀委員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昨在北京閉幕,會上通過決定,鑑於陳紹基嚴重違反中共紀律,根據中央建議,免去其所擔任的第十一屆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撤銷其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
陳紹基於今年四月已被免去領導職務,但按照相關規定,其全國政協職務須待常委會開會才能免去,故常委會同時通過一項決定,授權全國政協主席會議今後在政協常委會閉會期間,對中央已作出處理決定的違紀違法全國政協委員,及時作出相應處理,並向社會公布,待召開常委會議時進行說明並予以追認。
最近四名高官落台
另外,新華社前日發文指,當局一個月內接連公布深圳前市長許宗衡、公安部前部長助理鄭少東、全國人大財經委前副主任委員朱志剛、天津市濱海新區前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皮黔生四名「問題高官」的處理情況,顯示中央查處大案要案的決心,對腐敗分子絕不姑息、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