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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非政府組織(NGO)近年如雨後春筍,但由於官方的登記制度等問題,令許多NGO淪為「非法組織」,亦令監管存在缺失。近年在內地迅速興起的「太陽村」,是專門協助囚犯未成年子女的NGO,便面對不少質疑,不但被指在未取得合法手續情況下經營,其以營商模式的經營手法和處理善款等問題,亦惹來質疑。太陽村村長張淑琴反駁外界的指摘,並稱太陽村沒有合法手續是因國家對NGO沒有明晰的思路所致。
張淑琴於九五年在陝西註冊成立太陽村,並憑着與日俱增的慈善捐款,太陽村迅速擴展。如今,北京、河南、江西和青海等地合共已建立了六個太陽村,共有四百餘名孩子在這些村落生活。
《中國周刊》報道,太陽村並沒有NGO的合法手續,張淑琴是通過變通手法,以工商營業執照經營NGO,但工商營業執照亦早已過期作廢。除了無牌經營外,太陽村以營商模式經營NGO的手法,亦引來不少非議。太陽村在不少地方設立果園,供遊客參觀、認領果樹,以及出售水果,儼如形成了一條巨大的生意鏈。
北京太陽村果園負責人趙寶軍稱,果園裏約有八千棵果樹,民眾用一百元可認領一棵梨棗,五百元可認領一棵桃樹,單憑認領果樹,太陽村一年進帳八十多萬元。此外,太陽村憑着慈善機構的牌子,每年均獲得不少捐款和各項捐助。但報道引述河南太陽村一位了解內情的人指,地方向太陽村總部申領物資時卻經常遇到困難,根本不夠用,可是總部卻把民眾捐贈的物資往外變賣。
村長:政府監管有問題
對於外界的種種質疑,張淑琴指,變賣捐助物資是因部分物資根本不適合小朋友使用,如高跟鞋、迷你裙等。對於無牌經營問題,她稱全國有三萬個像太陽村一樣的NGO,他們都是「非法存在」,這是國家管理部門的問題。
至於有捐款民眾要求公開帳項,張質疑要求的理據,「你認捐了我這裏的棗樹,但是你同樣吃了棗,這叫等價交換,另外你還獲得了一個有愛心的好名聲。還要求我公布詳細的財務信息,難道這也叫愛心?」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