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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日本昨日開始實施公民參與審理刑事案件的陪審員制度,預計第一宗有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最快在今年七月開審。
只限地方法院審判
審判原則上由六名陪審員及三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共同審理。日本的陪審員除了對被告是否有罪作出判決,判定有罪時還要參與決定被告的量刑。不過陪審團只能參與地方法院的審判,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仍然只由法官來審判案件。初審的判決若被駁回,將由新的陪審員來重新決定審判結果。九名陪審員中須過半數贊成才可決定被告有罪,半數贊成的陪審員中還必須包括一名法官。
日本最高法院去年底經抽籤選出約二十九萬五千人,發函通知他們是今年度陪審員的候補人選。不過日本放送協會電視台的民意調查顯示,七成二選民表示不願當陪審員,五成八的人認為沒必要設立陪審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