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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早在今次報告發表前,愛爾蘭政府曾經向一萬二千名受害者提供平均每人九萬美元(約七十萬港元)的賠償,條件是他們放棄控告教會或政府的權利,此舉被指是有意用錢令受害者保持緘默。
愛爾蘭政府曾於一九九九年就虐待事件公開道歉,並於翌年委任虐待兒童調查委員會,就教會轄下的孤兒院和感化院傳出虐兒醜聞展開詳細調查,但法官拉夫福於○三年請辭,指有責任審查孤兒院和工業學校的教育部拒絕合作,扣起她要求查閱的文件。
教會只付小部分
政府曾經向一萬二千名受虐者提供賠償,金額平均為每人九萬美元,即一共大約十億八千萬美元(約八十四億港元),條件是不得對國家或教會提出起訴,目前尚有二千宗索償個案等待處理。部分受害人現已移民海外,因此當局收到的索償個案來自三十多個國家,其中四成索償人是女性。由於教會與政府已有協議,教會只會支付一億七千五百萬美元(約十三億港元)賠償,佔賠償總數只屬九牛一毛,因此大部分賠款要由納稅人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