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控收賄索捐扁保釋機會微

【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台北地方法院明日將開庭決定是否准陳水扁保釋之際,特偵組昨宣布扁家弊案第二波偵結,扁夫婦因涉收受前101董事長陳敏薰賄賂一千萬元(新台幣‧下同)賣官,以及向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索捐款三億元,再被追加起訴收賄、圖利、違反政治獻金法等罪。有綠營立委昨前往看守所探視阿扁後轉述,扁對能獲准保釋並不樂觀。

陳敏薰辜仲諒毋須負責

阿扁夫婦因涉貪污收賄再被追加起訴,但被指行賄的陳敏薰經檢察官調查,陳水扁本有權安排職位工作,因此陳敏薰送錢買官,是屬於不違背職務行賄,依台灣法律並不構成犯罪,將陳敏薰涉案部分簽結。至於辜仲諒部分,檢察官則採信辜仲諒證詞,認為他送錢扁家,是屬「不樂之捐」,辜仲諒屬被害人,因此也未追究其刑責。

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表示,由於羈押陳水扁的原因並未消滅,盼法院仍裁定繼續羈押阿扁。

而民進黨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等人昨日到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後也指出,陳水扁除了身體健康欠佳,也認為特偵組在開庭前又辦舊案追加起訴他,對能否保釋感到悲觀。

另一方面,民進黨台北市黨部昨日針對扁申請重回民進黨案,召開「入黨審查委員會議」進行初審,結果經十四位全體出席委員一致通過,全案再將報請民進黨中央黨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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