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
我認識F君很久,大家都鍾意對方,時常一同去街。上年平安夜我和一班朋友去尖東看花燈,F君站在我身邊,但這夜我卻不辭而別,令他很不高興,過了幾天,我向他道歉,他原諒了我。之後我和他一起看電影,然後我們到酒吧飲酒,那晚我喝得很醉,他說送我回家,但我怕吵醒家人,最後去了他家過夜,結果我們糊裏糊塗發生了性關係,雖然我已不是第一次,但是F君的粗野行為令我每次回想都有點後悔。一個月前,C君追求我,我拒絕了他,我說我已有男朋友,其實C君的外形及背景都比F君好得多,而F君因C君接近我而嬲了我,並說不再喜歡我,我聽了很傷心,我真的很愛F君,如果他不聽我解釋,我應怎樣做才好呢?
願意為情狂的人上
願意為情狂的人小姐:
人必須相知,才能產生了解,你和F君與C君都是朋友,朋友之間的友誼,是珍貴而又自然的,你因有所比較,才覺得C君比F君好得多,這正是很好的經驗,不妨多結交幾個朋友,多有一點選擇,所以你又何必對F君的一句不再喜歡你,就弄得失魂落魄,如此緊張呢?何不順其自然?再者,F君對待愛情也很兒戲,一時鍾意下一刻又不鍾意,如此小朋友,關係怎能長久。
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