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夫人:一年前我認識了他,我十分關懷和體貼他,漸漸他也喜歡了我,兩個月後,我家要移民加拿大,我因捨不得他而和家人發生衝突,我離家出走,去了他家,他勸我不要任性,我覺得他不了解我,便回家了,並決定以後不理睬他,但因這件事,反而增加了我們的感情。後來移民的事,因手續問題,要押後至今年暑假,令我半喜半愁。家人答應我可以和他交往至暑假,我非常開心,時常到他家一起煮飯、看電視。有天他要求發生肉體關係,我沒有反抗,從此感情更進一步。漸漸我每天都逗留在他家,差不多每晚都有進行性事,大約有兩個月多。不幸是他因幫朋友忙而被判入獄一個月,出獄後見面,不知為甚麼我們吵架起來,我提出分手,他便對我痛哭,請我不要這樣,我被他的真情感動,便再重投懷抱,但不久我見到他家有女性用品,他說是普通朋友忘記帶走,我知他已變心,從此不再和他見面。我知道這決定是對的,但我又覺得欠他太多,這樣想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