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的夜場女孩對我們來說都是過眼雲煙,拍下一些照片,她們的下落我們很少會過問,偶然也會重遇她們,一般情況都是在同一個場所,「乜又係你?又畀人『的』嚟影相呀?」因為經理多數都會找那些願意配合的,而且身材、樣貌都不錯的女郎出來曝光,所以有時翻兜了同一個人,也絕不為奇。所以,我們跟囡囡的交往,就多數起於場中也止於場中,而她們的下落,我們是很少跟進的。
F的情況有點不一樣,我認識她的時候,她在澳門一家桑拿上班,後來跟我的一位同行拍拖,而且脫離了行業,也是那時起,我們會一起唱唱歌、吃吃飯,就這樣混熟了,我曾經因為他倆而相信歡場有真愛,但兩年之後兩位還是分手了,男的繼續在跑夜場新聞,女的卻沒頭沒腦移民到澳洲去了。「其實佢一早就想走o架啦,屋企人喺嗰邊,唔係咁難,不過係都要同我一齊,咪拖住先囉。」後來他們斷絕了來往,而我反而跟F透過社交網絡保持聯繫,她在彼邦待了幾年,早前更自己搞起小食小生意來,「都有人追,咪拍吓拖,結婚唔敢諗住啦,有恐懼。」她最近跟我說,真是曾經滄海難為水啊。
撰文:黃韋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