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失業 無償工作需「投身」 違者停7日綜援金
每周至少一小時 明年10月起實施
政府擬改良以失業原因申領綜援的方案,現行綜援的「就業支援服務」將於明年9月結束,政府擬推出為期兩年的新計劃「失業人士受助支援計劃」,強制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一次由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反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7日綜援。有議員認為新計劃忽略受助人的尊嚴,且未有提供針對性的技能培訓,憂慮受助人未能藉計劃提升就業技能。不過,政府指新計劃着力推動參加者重返主流勞動市場,減少長遠依賴綜援。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舉行特別會議,勞工及福利局在會上交代新安排,該局指為銜接及取代將於明年9月結束的「就業支援服務」合約,社會福利署會委託非政府機構或其他組織,由明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營辦「失業人士受助支援計劃」。所有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必須參加新計劃,每周參與一次由新計劃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每次至少一小時,至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指定的新安排,違反者及其家庭將被停發7日綜援,罰則與現有規管相若。
提升經驗助求職
勞福局指出,現時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中,約有一半年齡介乎50至59歲,當中不少人因學歷及技術水平偏低,就業能力似乎相對較弱。新計劃是要提升參加者的工作經驗及協助他們培養工作習慣,從而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同時,參加者亦可繼續使用勞工處及再培訓局提供的一系列免費就業服務、培訓資源和津貼。當局又形容,新計劃運作較為精簡,會清晰訂明參加者責任,推動參加者致力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體系,長遠減少依賴綜援。
議員倡津貼激勵
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新計劃如何有效協助失業受助人獲得技能及經驗,以重投職場。議員周小松表示,新計劃未能為受助人提供針對性培訓,質疑當局為何有信心能透過計劃提高受助人的就業技能。議員江玉歡更指,綜援受助人有自己的權利及尊嚴,「唔係攞咗政府嘅錢,任你派就咩工作都要去做。」建議當局提供津貼以作激勵。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則指出,參加者是綜援領取者,已有足夠資源滿足基本生活,同時亦有津貼參與僱員再培訓局或勞工處轄下與就業相關的課程;若果申請者在報讀課程後,在不超出綜援要求下仍有剩下金額,可作個人儲蓄,因此並不是完全無償,期望申請人能積極找工作,對於是否要給予額外津貼存疑。
社署助理署長(社會保障)馬秀貞表示,新計劃可讓受助人參與實際的工作環境,體會不同工種有何工作需要,安排無償工作時,社署會與參加者溝通,大家商量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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