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涉虐4歲女 押6‧17再訊
【本報訊】九龍城沙浦道83號一單位上月發生懷疑虐兒案。一名4歲女童在單位暈倒,一度留醫深切治療部。執法人員懷疑女童曾受虐待,她的母親被控「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被告續准保釋。
控方指需時調查
38歲匿名女被告報稱任職家庭主婦,以英文字母「Z.A.L.」作代號。被告被控於2024年3月23日,在沙浦道83號御豪門某單位,身為對4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她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控方昨確認女童已經離開深切治療部。申請把案押後至6月再訊,以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辯方認為押後時間太長,控方則形容本案不是一般虐兒案,需時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最終批准控方申請,把案押後至6月17日再訊,續准被告以10萬元現金擔保,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次數由3次減至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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