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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搓胸棍毆14歲女 六旬的哥罪成候懲

【本報訊】六旬「的哥」涉嫌趁14歲女兒睡覺時,潛入女兒睡房,拉高其睡裙再「捻」她的胸部。他又被指因不滿女兒與男友傾電話太大聲,因此拿棍打她。涉案「的哥」被控非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不認罪受審,案件昨在區院裁決。法官指,事主作供時神情肯定,答案清晰,信納其證供,裁定兩罪罪成,下令被告還押至6月20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
拉高睡裙作案
67歲被告以「W.M.P.」作代號,報稱是的士司機。事發時女事主X為14歲。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11日在九龍秀茂坪某單位猥褻侵犯14歲女童X;及於2022年5月14日在同一單位襲擊X。
控方案情指,2022年5月11日,凌晨二時許,X剛洗完澡,穿着睡裙,沒戴胸圍和穿內衣,就在她的房間上格床睡覺,當時她「攬住」一條濕毛巾,沒蓋被子。其後,她聽到被告進入房間,她扮作睡覺。被告拿走了她的毛巾,拉高她的睡裙,把手伸入裙,「捻」她的左右胸。X當時感到「驚」和「好核突」。
控方續指,2022年5月14日凌晨二時許,X在上格床與男友Y通電話,被告說X吵着他睡覺,二人因此爭執。被告從X床下拿木色棍打X的頭,X用右手擋開,再用她放在上格床的白色鐵棍,擋到被告木色棍的攻擊。被告見狀即搶去白色鐵棍,被告雙手都拿着棍再打X。X手腳受傷。被告在同月16日被捕,警誡下說:「我冇摸我個女」。辯方指,X所述非禮事件沒有發生;就襲擊罪,辯方指被告當晚只是用木色棍嚇X,X與被告因為爭奪木色棍和白色鐵棍而拉扯,X的傷勢是在拉扯過程中造成的。不過,法官不接納辯方說法,裁定被告面對的兩罪均罪成。案件編號:DCCC 7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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