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誘12歲女童做援交 油站職員囚22月

【本報訊】有風化案底的油站職員,在社交媒體結識兩名只有12歲就讀中一女童,聲稱向女童提供「搵快錢」機會,嘗試誘使她們參與援交工作。女童通知家人並報案。女執法人員假扮12歲女童「放蛇」並採取行動。涉案油站職員早前承認3項控制他人非法性交或賣淫罪,押後至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法官指被告專門找心智未成熟的年幼女童犯案,或會對她們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不可磨滅的印記,判被告入獄22個月。26歲被告沈天韋,單身,報稱油站職員,被控企圖促使兩名讀中一的女生X和Y,以及女警24646成為娼妓。庭上透露被告有非禮案底。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會被未發育女童吸引,重犯機會傾向甚高,應接受心理輔導。
官斥對事主影響不可逆轉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威脅事主,沒證據指事主受重大心理創傷。法官接納這是求情因素,但同時指出,法庭有責任保護幼童,以33個月監禁作為3罪量刑起點,因認罪下調至22個月,全部控罪刑罰同期執行,總刑期22個月。案情稱,2022年3月17日,X經同學介紹認識綽號「鬼囝」的被告。被告問X有沒有性經驗及是否「大胸」。被告說,只要她肯應安排與男子性交,或介紹其他女童予被告,就可賺很多錢,被告會從中抽佣約三成,又稱可找客人「買你第一次」。X的同學Y之後得悉此事,為證明被告正從事非法勾當,故假稱需要錢並聯絡被告。X和Y的家人得知後報案。隨後,一名女執法人員自稱是12歲女生,聯絡被告並相約見面。兩人見面時,人員趁機拘捕被告。案件編號:DCCC 958/202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