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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條例修訂欠力度 圍標假授權漏洞未堵

政府提出建管條例修訂,建議大型維修須有5%或200名業主親身投票表決。 政府提出建管條例修訂,建議大型維修須有5%或200名業主親身投票表決。
政府提出建管條例修訂,建議大型維修須有5%或200名業主親身投票表決。
大型維修擬降表決要求 5%業主親身投票即可
港府相隔6年再提出《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以2017年的建議為基礎,建議「大型維修工程」只需有5%或200名業主親身投票表決,門檻較現時少一半。「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莊榮輝認為,新建議就打擊屋苑圍標顯然力度不足,亦未能夠處理「偽冒授權書」問題,建議改由民政事務總署推出授權書核證收費服務,以杜絕有關問題。
據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當局將建議在《建築物管理條例》中加入新採購類別,若工程費按大廈單位數目計算後,平均成本超過3萬元,則屬「大型維修工程」。當局又建議增加討論及議決「大型維修工程」的透明度,包括會議通知須列明每名業主應為採購支付的預算金額;另會議紀錄亦須在業主大會的28天內,在建築物的「顯眼位置」展示至少連續7天等。
按現行條例規定,法團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必須為業主人數的10%,業主可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會議;而政府亦早於2017年法團業主大會討論「大型維修工程」時,原建議將10%法定人數門檻提高至20%,並須有10%或400名業主親自投票通過,惟今次門檻更較以往低,在表決上述項目時,降至只須有不少於5%業主,或200名業主親身投票。
民青局解釋,有意見認為將法定人數提高至20%,很容易導致流會,法團亦難以找到合適場地,以容納數百名業主開會。不過,莊榮輝認為場地不是問題,因為一般屋苑附近都有學校,相信禮堂可容納有關人數,若更多業主能夠參與,防範圍標效果更佳,更直言「如果一個咁重大嘅工程,都吸引唔到業主積極參與,咁應該係要流會」。
聯盟倡民政署收費核證
莊又說,過往大廈法團出現圍標糾紛,當中不少涉及「授權書」問題,惟同樣未見港府於今次修例中提出有效建議以杜絕不明來歷或偽冒的授權書。他認為偽冒文書、帳目混淆等問題,最高刑罰應判處監禁,他建議民政事務總署推出核證收費服務,杜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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