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實名制 團體憂捐贈人卻步
【本報訊】政府去年12月就眾籌活動規管諮詢公眾,後日截止;建議眾籌先登記,並對捐款人採取實名制。多個病人組織組成「關注眾籌規管聯盟」憂慮實名登記會令捐贈人卻步;同時監管範圍過於寬泛,令團體消耗大量行政資源,加上有成員是義工,恐誤中副車,「做善事都變成要坐監」。
監管寬泛 添行政負擔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出規管眾籌活動的諮詢文件,諮詢期至今月20日。當局建議設立「眾籌事務辦公室」及推行「實名制」,以規管所有向香港人、或身處香港之個人或團體的線上線下眾籌。聯盟批評,實名制沒有必要性,事實上有不少人以不記名捐助團體,協助其營運。若推實名登記,有機會令他們卻步,影響團體收益,以及加重營運成本。
聯盟又稱,就自助組織及社福機構而言,在公眾地方籌款時需向社會福利署申請。若要額外向「眾籌事務辦公室」申請,便要提交多項資料,加重行政負擔及影響籌募收入。
過多的行政關卡或監察,更會令團體人手分配出現失衡,核心服務與宗旨或會失焦,未能專注於服務會員,有違相關團體初衷。
倡延長諮詢期至6月
聯盟認為有關眾籌活動規管的諮詢宣傳不足,諮詢期只有3個月,未能充分讓各團體知悉,全面收集意見,強烈建議延長諮詢期至6月。另外,聯盟促請局方開諮詢會,務求搜集更多機構意見,以及加強業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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