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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向法庭披露資料 邱德根女判囚

邱美琪 邱美琪
邱美琪
【本報訊】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因未有清還超過4,000萬元的欠款,去年4月已被高院頒令破產。另一方面,債主指控她沒有按法庭命令披露財政資料,要求法庭判她入獄。聆案官黎達祥早前已聽取雙方陳詞,並於昨天頒下裁決,指她是故意不完整披露相關資料,考慮到本案涉及巨款和大量文件,判她即時監禁一個月,並下令她須向債權人支付訟費。
官:被告三辯解無一成立
原告V Capital Limited,被告是邱美琪。原告於2018年提出申請,要求法庭命令被告披露財政資料。法庭於同年12月批准原告申請,下令被告在35日內,交出12類相關資料。惟被告其後只透過律師交出部分文件,原告於是要求法庭判被告入獄。被告則解釋稱,她沒有依法庭指示披露所有文件,是因為其秘書當時生病需入院,以及事務律師給予錯誤意見,她本身亦受抑鬱症困擾。
聆案官裁決時指,被告的辯解無一成立。被告的秘書出院後兩個月,法庭才作出相關命令,被告亦無向法庭申請寬延期限。另外,法庭的命令清晰直接,沒有被誤解的餘地,不相信被告的律師會給予錯誤的意見,何況被告在英國白金漢大學取得法律學位,法庭不相信被告不理解命令內容。最後,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因為患病,而不具足夠心智能力履行其披露責任。案件編號:HCA 14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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