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報案人索103萬貸款 女警遭起訴
【本報訊】一名女警涉嫌在去年1月至3月期間,未經許可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貸款逾100萬元,並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提供的貸款6萬元,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項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控罪,包括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將於下月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警方轉介個案遂展開調查。被告區嘉曼(46歲),於案發時派駐東區警區一個刑事調查隊,並在2019年11月獲指派處理一宗涉及一間食肆的盜竊案,她涉嫌於2020年1月8日及3月16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上述盜竊案的報案人分別索取貸款100萬元及3萬元。
另涉接受被捕人6萬元貸款
她亦涉嫌於2020年5月11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接受一名打鬥案被捕人所提供的貸款6萬元。廉署調查顯示,有關盜竊案報案人拒絕被告索取貸款的要求,而被告接受打鬥案被捕人貸款時,有關案件經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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