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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宣揚恐怖主義 3港大生准保

張敬生 張敬生
張敬生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今年7月通過「哀悼」恐怖襲警者的動議,事後4名港大學生被控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宣揚恐怖主義罪,4人當中原本只有容頌禧一人獲准以人事共15萬元保釋,另外3人昨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批准他們各以現金和人事共10萬元保釋,並押後以書面交代理由。3人辦妥手續後,昨晚7時許獲釋離開高院囚室。
須守宵禁令每周報到
3名在昨天獲准保釋被告包括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及杜林丞亨(18歲)。他們各須交出5萬元現金,張敬生的家人另自簽5萬元作人事擔保,其餘兩人則各由一名家人以5萬元作人事擔保。他們在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遵守宵禁令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不得受訪,不得居住在港大宿舍或參與任何學生會組織,不得發布或轉載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不得接觸外國政府官員、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任何對抗港府及中國的活動,及不得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上述3名被告及容頌禧(19歲),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指他們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4人也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有意圖地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案件將於10月15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HCCP 446/2021
郭永皓郭永皓
郭永皓
杜林丞亨杜林丞亨
杜林丞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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