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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鼓吹輕生者殺官 64歲小販被捕

鄭澤仁(左)交代案情。(張世洋攝) 鄭澤仁(左)交代案情。(張世洋攝)
鄭澤仁(左)交代案情。(張世洋攝)
網上留言:要攬住一齊死才有價值
網上留言鼓吹自殺人士傷害官員,64歲男小販被捕。早前有人在網上社交平台貼文透露有自殺念頭,警方得悉事件後展開行動,成功尋回有關人士,並將個案轉交社會福利署跟進。警方其後在該貼文的留言中,發現有人竟公開支持事主自殺,並鼓吹對方與政府官員及司法人員「攬住一齊死」,經調查後以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拘捕一名男子,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日前發現,有人於網上社交平台發布貼文,內容透露有自殺的念頭。為了挽救生命,警方隨即聯同其他部門展開拯救行動,其後成功尋回有關人士,當時事主並沒有任何傷勢或生命危險,有關個案亦已經轉交社會福利署跟進。
警不排除有更多人落網
惟警方其後發現,有網民於事主的相關貼文上留言,公開支持事主自殺,並且鼓吹對方自殺的同時,要殺死政府官員及司法人員。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立即展開深入調查,成功鎖定一名目標男子,並於本周一早上掩至粉嶺牽晴間一單位,拘捕一名姓沈(64歲)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他被帶署扣查。行動中,警方一共檢獲兩部手機,調查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據悉,被捕男子報稱小販,兼職的士司機,在相關貼文留言指「想死唔阻你,但要攬住件匪官一齊死才有價值,才會流芳百世」;他亦在一則反修例事件的法庭新聞報道貼文中,疑不滿裁判官對案件的判決,留言「無辜人的血必世世代代報在這狗官身上」。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鄭澤仁提醒市民,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為嚴重罪行,根據普通法以及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條,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犯某個罪行,可以判處該罪項的最高刑罰,當中根據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有意圖而傷人罪,最高刑罰可以判處終身監禁。
另外,高等法院於2019年10月及去年10月頒布兩份臨時禁制令,分別禁止「互聯網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及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以及「針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兩份臨時禁制令現時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的人士,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警方會密切留意網上活動,如有任何違法行為,會主動介入及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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