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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案 入口指揮官稱無派死者進火場

胡偉傑 胡偉傑
胡偉傑
【本報訊】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和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死因庭昨天繼續就事件進行研訊。在大火發生首日曾擔任入口指揮官的消防總隊目胡偉傑作供指,當日中午12時39分至晚上7時為止,他一共派了31隊次煙帽隊入火場,但他肯定沒有指派張耀升到火場內工作,當晚7時許現場情況變得緊張,其上司調派煙帽隊進行特別任務,他在約20分鐘後才知道有同事在火場內失蹤,並於約35分鐘後得知尋回殉職同事張耀升。
及後獲告知有同事失蹤
按胡供述,胡於2016年6月21日中午接到上司黃振業指示,到淘大工業村協助處理一場三級火警。胡與黃約於中午12時20分到達現場,並依從署理高級消防區長翁錦雄的指示,接手2樓入口指揮站的工作,管理從3樓正門進出救火的消防員,包括記錄他們的出入時間、檢查他們有否穿戴正確保護衣物及指派領隊等。胡每次最多只可以派3隊煙帽隊入火場,每隊煙帽隊有2至4名消防員,另外要有後備煙帽隊在場預備。
胡續說,到當晚7時18分,位於3樓的翁在短時間內指派了多隊煙帽隊增援,並委託助理消防區長林有榮告訴他說:「你做好手上工作,直接pass(交)畀我,我直接帶佢哋上3樓工作」,但胡不清楚翁及林帶他們進行甚麼工作。至7時40分,胡從助理消防區長趙錫坤口中得知有同事在火場內失蹤,正啟動緊急搜救程序。至晚上8時15分,胡獲趙告知已找到張耀升。晚上9時05分,胡按上司指示所有煙帽隊撤離火場,救火行動轉移為截電及在大廈外圍升起鋼梯射水。晚上11時30分左右,胡將張耀升使用過的氧氣樽及面罩等物品運送到自己所屬位於黃大仙消防局的九龍呼吸氣室,並由趙作初步檢查。
案件編號:CCDI-333, 33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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