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飛腳踢警案 學生地盤工罪成押後判

【本報訊】前年10月13日,旺角發生黑衣人凌空起飛腳踢警事件,警方事後拘捕一名地盤工人和一名男學生。地盤工人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經審訊後再被裁定企圖搶劫該警員的霰彈槍罪成,而男學生經審訊後被裁定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成。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昨天聽取辯方求情時,對辯方的說法提出質疑,並表示需時考慮判罰,把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判刑,期間兩被告須繼續還押。
官質疑求情理由
31歲首被告謝信誠,報稱地盤工人;17歲次被告陳家俊,報稱學生。辯方表示,首被告明白案件的嚴重性,但他是緣於想救人。法官卻提出質疑,指被告作供時曾表示是決意打警察洩憤。辯方再表示,首被告參與示威時沒有打算襲警,襲警一事是突然發生,他已十分後悔,他也接受案件沒有太多求情因素,明白案例指判刑須具懲罰及阻嚇性,但希望法庭量刑時可考慮報告指他改過自新的機會明朗,而且他犯案時無帶武器,當日示威尚算和平等。
另外,法官指次被告在發生本案前曾經因其他事件被捕,而次被告關心的是當時擬推行的修訂《逃犯條例》,但在他參與本案的示威前,政府已表示將撤回修訂,他不清楚條例下卻繼續去示威。辯方表示,次被告當時沒有謹慎思考,也錯估法律後果,忽略事件的嚴重性,他希望盡快服畢刑期,再讀書及兼職幫補家計,彌補為他奔波的家人。
案件編號:DCCC 574/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