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保釋 容頌禧續扣押
【本報訊】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哀悼」恐怖襲警者的動議,4名涉事港大學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案件前天(19日)已在西九龍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下令把其中3名被告還押,但批准餘下一名被告容頌禧保釋。控方隨即申請覆核裁判官准許容頌禧保釋的決定,容被即時扣押。高院原訟庭昨天下午開庭,處理律政司之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決定在下周五(27日)正式審理是次覆核。
與3港大同窗涉宣揚恐怖主義
4名涉案被告依次為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及容頌禧(19歲)。4人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指他們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4人也被一項交替控罪,即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有意圖地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
裁判官前天已把案件押後至10月15日再訊,但另安排案件於9月14日再提堂,屆時會檢視警方破解手機及其他調查的進度。容頌禧原本獲准以現金和人事共10萬元保釋,但因控方提出覆核保釋申請,故暫時要還押懲教署看管,以待高院進行覆核程序。案件編號:HCCP 44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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