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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理事林洋鋐疑收民陣資金 支薪「義務律師團」 或違專業操守

林洋鋐 林洋鋐
林洋鋐
【本報訊】香港律師會選舉在即,連日來遭官媒抨擊,港府更點名警告,律師會不要淪為「政治化團體」,否則港府將考慮終止與其專業關係。本報獲得涉及律師會理事林洋鋐的電郵及支薪支票副本,顯示林的公司曾收受民間人權陣線(民陣)資金參與義務律師團,法律界人士指有關行為或涉嫌違反律師專業操守,並促請當局徹查民陣資金去向。本報記者致電林洋鋐律師行,但未能聯絡上林。
林洋鋐在過去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期間曾多次公開支持示威者,甚至組織「義務律師團隊」協助示威者逃避法律制裁。他過去接受訪問更承認開業8年來,從未試過如此困難,幸好612基金及時發出資助,捱過了一關。
電郵揭由612基金撥款
有知情人士指,民陣巧立名目,運用可疑的途徑,通過林洋鋐律師行聘請員工充當民陣的義務律師團職員,再由612基金透過民陣所操控的某銀行戶口先行墊支律師薪金,每月根據律師行發出的支薪單據,再由民陣安排開立支票發薪。林的公司疑收受第三方的資金聘請律師行員工,任由職員偽冒成所謂的義務律師團義務員工。
根據本報獲得的兩封電郵的內容,亦顯示律師行相關職員薪金是由612基金撥款予民陣,薪金會由律師先墊支,民陣再開款給律師行。而其中一張支薪支票副本,顯示2019年9月林洋鋐公司曾支付14,733.33港元。另一張支薪支票則顯示2019年10月林洋鋐公司曾支付17,000港元。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認為若證實律師行與民陣有錢銀往來,即代表民陣是律師行客戶,而接受義務律師服務的示威者又是律師行客戶,但卻絲毫不知情,誤以為接受義務服務,或帶有欺騙成分,若經證實,有機會違反律師專業守則。她又指,民陣資金一直「唔清唔楚」,促請當局徹查交代。
其中一張支票顯示2019年10月林洋鋐公司曾支付17,000港元。其中一張支票顯示2019年10月林洋鋐公司曾支付17,000港元。
其中一張支票顯示2019年10月林洋鋐公司曾支付17,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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