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遇車禍傷殘 男子質疑司機轉移資產
【本報綜合報道】甘肅省蘭州市臯蘭縣黑石鎮一名男子母親6年前因車禍嚴重傷殘,妹妹目擊車禍5天後身亡,男子其後需獨力承擔1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60.5萬港元)醫療護理費用。他不滿法院未能強制車禍肇事者賠償,更懷疑肇事者轉移資產。
妹睹事發後病亡 獨擔負債
彭姓男子的母親2018年6月28日橫過道路回自家雜貨店時,遭到肇事車輛高速撞飛,導致四肢癱瘓,不能自理生活。其妹妹當時目睹車禍後開始出現恐懼、狂躁等表現,同年7月1日入醫院接受治療,直至7月3日中午病情突然加重不治身亡。警方事後認定彭母違規過路,李姓司機未避讓行人,雙方負同等責任。
彭男2019年11月把司機告上法庭,法院裁定李男承擔車禍六成責任,賠償66萬元(約70.6萬港元)。彭男事後借款護理母親,陷入欠債困境,加上司機未及時賠償,故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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