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教師踢門傷童 求撤處分駁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訴訟。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新北一名退休小學教師3年前授課時懷疑情緒失控,突然用腳猛踢課室門,導致門板撞到學生頭部,事後以管教行為失當申誡一次處分。教師不服提告請求撤銷,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訴訟。
行政法院認為教師失當
涉事陳姓教師於2019年10月8日曾踢課室門,事後遭申誡一次懲處。他不服向新北市教育局申訴後駁回,之後再向教育部申評會提起再申訴,結果也遭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他否認自己管教失當,請求撤銷校方懲處。然而,北高行政法院認為,陳姓教師有失當行為,而相關懲處已踐行正當程序且核屬有據,故駁回撤銷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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