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國際

教唆反服貿示威者闖立院 台學運領袖脫罪

宣判後,魏揚(箭嘴示)等人及律師會見傳媒。(中時電子報圖片) 宣判後,魏揚(箭嘴示)等人及律師會見傳媒。(中時電子報圖片)
宣判後,魏揚(箭嘴示)等人及律師會見傳媒。(中時電子報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於2014年3月爆發反服貿運動(又稱太陽花學運),示威者闖入並佔領立法院等機構。學運團體「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經台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台高等法院更一審周五判決魏揚等人公訴不受理。
高等法院判公訴不受理
在2014年3月23日晚,魏揚等人夥同其他佔領立法院人士,號召群眾在周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激烈衝突。魏揚等人涉煽惑他人犯罪遭起訴,一審無罪,另有多名被告被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
案件上訴後,高院二審認定,魏揚等7人明知行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警員,仍呼籲佔領行政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圖,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判處兩個月至4個月不等徒刑。同案被告許順治另涉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與被告李冠伶各遭判囚4個月。
惟台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有誤,撤銷原判決並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判決魏揚等7人公訴不受理;許順治、李冠伶部分,上訴則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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