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禁言刑未知 法治從缺勞民智
古代春秋之前,治國者相信「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遂刻意疏於立法,依靠輿論道德約束人民。百姓只能小心翼翼,生怕一旦觸碰紅線,便落得滿門抄家。直至鄭國子產變法,鑄刑書於鼎,才使中國百姓首次得到成文法令,有法可依。不過隨互聯網急速發展,內地網民言論漫無邊界,惟相應管理法律一直從缺,官方部門只單靠下放權力,要求各社交平台營運商自行禁言個別帳戶。監控言論非全然壞事,但如此假手於人,恰見內地法治精神倒退。
內地連年祭出「清朗行動」,整治網上不良訊息,意在遏制互聯網亂象,淨化網絡空間。不過,所謂不良訊息卻只有大方向,無明文規定。諸如「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網絡社交行為」、「挑動對立、網絡暴力」等說法,甚麼才會觸及紅線可謂言人人殊。另一方面,由於尚未立法,行政和執法部門無法直接出手檢控肇事者,就只能假手於社交平台管理,讓平台自行封禁相關帳號。
規管網絡 平衡利弊
於是,言論管控的責任,便從行政和執法部門轉嫁至社交平台。缺乏明文參照下,網民終日只能或猜度、或不斷試探言論底線,由此便創作出大量轉彎抹角、陰陽怪氣的發言方式。例如在文章中以其他國家借代中國、以拼音縮寫或諧音取代敏感字詞、以說反話諷刺的方式表達立場等。由於平台與網民雙方都未知發言尺度何在,令言論底線一直浮動,更激化網民不斷創造新的轉彎抹角方式,平台聘請的專員亦只能依樣閱讀理解,跟進封禁。如此一來一回,實為勞民、傷智、傷財。
既然相關部門有意管控網絡輿論,那作為手握權力的機構,就不應假借下放權力之名,行轉移責任之實,讓社交平台替代行政及執法部門工作。且由於當局下放權力不足,導致社交平台所能祭出最大的懲罰,就只是將不當用戶禁言、或者封鎖。要創建一個新帳戶何其簡單,心懷不軌的網民便屢屢以身試法,一旦出事被封禁就來個浴火重生,便能再次肆無忌憚發言,令網絡更加烏煙瘴氣。
互聯網近年成為人民表達意見的新平台,亦是平民百姓參與政府部門決策、監督政府部門的重要手段之一。從問題地方官經網絡披露後得到整治,再到冤假錯案引起關注後的平反昭雪,均對現今內地百姓生活帶來深遠影響。如何平衡互聯網帶來的利與弊,相關部門經過多年的「清朗行動」理應胸有成竹,劃下紅線,不應模糊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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