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弓弩殺狗 廣西男判囚罰錢
【本報綜合報道】廣西河池市一名廖姓男子為食用及販賣狗隻牟利,先後用毒弓弩毒殺並偷走多隻狗,涉案金額2,832元(人民幣‧下同,約3,473港元)。案件前日在金城江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廖男犯盜竊罪,判囚10個月,並須賠償3名狗主損失,及罰款5,000元(約6,132港元)。
狗主目擊 與村民攔截
法院經審理查明,廖男事發當天駕駛一輛無牌電單車,利用弓弩射死多隻狗後逃離現場。詎料他在射殺兩隻狗時,被狗主發現,結果狗主通知其他村民,最終在村口攔截廖男。警方接報到場,將廖男帶返警局調查。
經鑑定,廖男的弓弩具有發射飛鏢功能,射出的飛鏢具有殺傷力,狗隻遺體上驗出骨骼鬆弛藥「琥珀膽鹼」。法院認為廖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毒殺和盜竊狗隻牟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遂作出上述判決。廖男受審後,表明認罪認罰,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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