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索賄 台前軍官囚5年10個月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前上校工程參謀官陳其麟,早年在眷村改造工程擔任驗收官時,向承攬的營造公司暗示新屋有裝潢需求,索取賄賂。案件上周六在台中地院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對陳男判囚5年10個月,追繳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辯稱工程師代購無覆價格
判決書指出,國防部軍備局2010年承辦「台北市政校後勤區新建工程」,由鉅明營造公司投得,原計劃在2013年完工,拖至2015年才完成。惟驗收時有多項不合格,擔任驗收官的陳男向該公司的尤姓工程師暗示索賄。
陳男在羈押庭時承認收受水電衞浴設備與酒類,但否認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他強調,讓尤男代購物品,並非不願付款,而是對方沒有回覆相關價格,才沒還錢,也沒有在職務上提供便利。惟法院不採信陳男辯詞,並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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