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隊派四名運動員出賽,一場比賽由兩隊競逐。每隊運動員之間保持一米左右距離,呈梯形站立。兩支車隊分列場地兩邊。比賽開始後,兩隊於場上追逐,若其中一隊第三名的選手追上另一隊第三名選手,被追上的一隊即被淘汰。如未追上,則以各隊第三名運動員到達終點的成績作決賽最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