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速處理駁錯渠 部門拖沓應怪罪

特區政府千瘡百孔,部門怠慢習非成是。東方報業集團多年來屢揭政府及社會各樣弊端,但官員充耳不聞,致令事態惡化,像申訴專員公署揭露「駁錯渠」問題,《東方》早在3年前已用頭版報道,可是政府忠言逆耳,毫無檢討跟進,現在等到自己人申訴署開腔,為時已晚,維港受污染,香港變臭港難復舊觀!

東方早已揭發同類事件

樓宇污水渠錯駁至雨水渠排水系統是本港沿岸水質污染的主要源頭之一,「駁錯渠」令未經處理的污水流入海中,造成污染及產生臭味。屋宇署及環保署為主要負責跟進「駁錯渠」個案的兩大部門,渠務署則會協助調查。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宣布,完成調查政府處理私樓「駁錯渠」情況,批評屋宇署及環保署多宗罪。

屋宇署首當其衝,罪名最多,首先是嚴重延誤處理「駁錯渠」個案的情況,有兩宗「駁錯渠」個案逾11年未獲解決,原因竟然是負責的職員被調配處理其他個案,因而耽誤至少3年的進度。其中一宗個案屋宇署於2009年經環保署轉介,最終更拖延至今年1月才獲解決。屋宇署被指監察機制未能發揮預期效用,而該署亦錯在未有及早展開調查、未有妥善分配人手處理個案、未有果斷執法,以及未有主動向「三無大廈」提供協助。

另外,環保署亦責無旁貸,對違法者執法不力,未能減少污水流入近岸造成污染。申訴署曾徵詢部門意見,探討以環境證據申請進入處所手令,以展開深入調查及搜證的可行性等,既然跟從《水污染管制條例》調查「駁錯渠」個案有實際困難,該署應檢討《水污染管制條例》,考慮修訂相關法例,提升部門執法能力。要由外行人教環保署檢討環保法例,情何以堪,亦反映部門態度不專業。

早在2018年10月22日,《東方》要聞報道,藍巴勒海峽污水長排的情況成為區內環境災難,海濱一帶10多年來惡臭難當,環保署8年內在該區發現52宗大廈及舊樓駁錯排污渠管事件,導致污水經雨水渠直接排出大海,但該署催促業戶修正時卻如老鼠拉龜,平均每年處理不足5個案,更有兩年只完成了一宗個案,環保署把責任推卸,指該署跟進的14宗未解決個案,正由屋宇署跟進處理,當中大部分涉及舊區大廈公用渠管錯駁,約有五成大廈無業主立案法團,又指渠務署會定期清洗及檢查公共污水渠及排水渠系統等。

施政混亂如像駁錯渠管

正是因為部門各自為政,把燙手山芋互推,「三無大廈」潛在安全及衞生危機一觸即發。《東方》近期亦重點報道「三無大廈」如城市計時炸彈,原因這些大廈缺乏維修管理,樓宇老化、劏房林立,單位被改建成劏房的樓宇大多出現糞渠與污水渠亂駁的問題,令播毒風險大增,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超過一年,當中不少群組爆發涉及渠管播毒,當局亦在多區污水樣本找到病毒。社會民生環環相扣,只要一個部門失職,所產生後遺症深遠難以估計。

政府部門怠忽職守,不單止任由海水受污染,辦其他事也是拖得就拖。西貢慘牛「531」被綁頸圈監測行蹤,因為勒得太緊而痛苦落淚,見者心痛,漁護署千夫所指,卻無動於衷,拖延拆除頸圈。黎智英在2017年六四集會涉及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檢控拖了兩年半,表證成立仍被判無罪,律政司拖至上訴限期最後一日才提出上訴,但至今半年了仍無審訊日期,還想拖到何時,難道想不了了之?

犯錯就是犯錯,錯失不能毀屍滅迹,醜婦終需見家翁,一味拖字訣解決不了事情,反而錯過補救時機,陷入萬劫不復。特區回歸以來百病叢生,施政混亂如像「駁錯渠」,卻遲遲未撥亂反正,任由香港淪落變臭港,拖了接近24年,特區還有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