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喜茶分店 青年入更生中心

【本報訊】內地知名飲品店「喜茶」位於沙田新城市廣場的分店,去年5月13日遭數名黑衣人大肆破壞,警方事後起訴6人,其中一名17歲男學生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和拒捕兩罪,案件昨天在沙田法院判刑。裁判官溫紹明指控罪嚴重,但信納該名被告已有真誠悔意,相信他日後會奉公守法,遂判他進入更生中心。另外,法庭早前已下令他須向涉案店舖賠償3,800元。

賠償3800元 求情稱冀繼續學業

該名被告姓周,案發時16歲。他被控於去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4樓「喜茶」,損壞屬於該店的兩部收銀機的顯示屏和一部八達通處理器,總值15,200元。他另被控抗拒警長51030的執法行動。

辯方求情稱,周在還押期間有反思己過,已真心悔改,雖然報告建議周進入勞教中心,但沒說出原因,惟周希望繼續學業,勞教中心較偏向體能,勢令他難以繼續學習,故希望法庭判他進入更生中心。裁判官指報告正面,父母亦非常支持周,這對青少年犯人改過自新非常重要。裁判官接納周會繼續學業,加上他已賠償並表達悔意,故裁判官亦認為判周進入更生中心最合適。案件編號:STCC 264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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