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員可微信立案 最高法新規定涉及港澳台居民

【本報訊】最高人民法院昨日發布新規定,跨境訴訟當事人可通過微信公眾號「移動微法院」,提供網上立案指引、查詢、委託代理影片見證、登記立案等服務。外國人、身處港澳台地區的民眾、企業和組織等,在公眾號實名註冊和提交相關案件或證據等材料後,法院將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新措施縮短立案時間

最高法發布《關於為跨境訴訟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的若干規定》,規定外國人、港澳台地區居民、經常居所地位於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內地公民以及在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登記註冊的企業和組織等,可於公眾號內登記資料後,在內地法院申請立案調查或相關訴訟事務。

新規定要求,當事人申請網上立案,需填寫立案訊息、提交起訴狀、身份證明、公證、認證、轉遞及證據等材料,再由法院決定是否立案。當局表示,「移動微法院」運用訊息技術手段,跨境人員毋須到所在地的法院,縮短立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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